2月27日至3月1日,司法部部长、党组书记吴爱英在湖北进行调研。吴爱英强调,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,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,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,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,保障社会公平正义。
在湖北省调研期间,吴爱英与湖北省委书记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,湖北省委副书记、省长王国生等省领导进行了交谈,对湖北省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。在湖北省副省长赵斌陪同下,吴爱英先后到枣阳市吴店司法所、襄南监狱、襄阳劳教所、襄阳市吕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、丹江口市三官殿司法所、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等进行了实地调研,并主持召开由部分市县司法局长、司法所长、监狱长、劳教所长、律师协会会长等司法行政基层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,就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进行了座谈。
做好法律援助工作,保障社会公平正义,是吴爱英这次湖北调研的重点。在与司法行政基层同志座谈和在基层司法行政单位实地调研中,吴爱英指出,法律援助是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、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,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,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,强化措施,扎实工作,努力把法律援助做大做强做优,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。
在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枣阳市吴店司法所、丹江口市三官殿司法所等调研时,吴爱英仔细了解了他们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等情况,指出,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,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新要求新期待,按照司法部的要求,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。要坚持以人为本、服务为先,以困难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,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为着力点,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,创新服务方式,完善服务设施,推进机构队伍建设,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,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。要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,推进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补充事项范围,依法扩充法律援助事项范围,进一步降低门槛,使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法律援助,重点做好农民工、下岗失业人员、残疾人、妇女儿童等群体法律援助工作。要完善便民服务举措,加强服务平台建设,简化审批环节,推行网络便民服务,提高法律援助效率。要创新服务方式方法,广泛运用电话、手机、互联网等服务手段,并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接待、受理、审查和案件指派工作,使困难群众及时得到优质高效法律援助。要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估体系,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评议,提高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,提高办案质量。要把法律援助纳入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,通过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,维护其合法权益,引导其依法表达利益诉求。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,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,推进“便民服务示范窗口”创建活动,推行阳光服务、微笑服务、高效服务、廉洁服务,努力使各项服务群众满意。要不断提高法律援助保障水平,提高法律援助提供能力。要切实关心爱护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,大力宣传和表彰先进典型,推动法律援助事业不断发展,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出新贡献。
吴爱英在湖北监狱、劳教(戒毒)所、司法所、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司法行政基层单位调研时,还对其他司法行政相关工作提出要求。